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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 病 保 障 |
保障范围 |
保险利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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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天内 |
疾病身故,或初次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 |
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,保险责任终止 |
|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 |
按保险金额的80%给付"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,
"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|
|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 |
按保险金额的20%给付"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,
"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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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天后 |
初患一类重大疾病 |
按保险金额的80%给付"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,
"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|
| 初患二类重大疾病 |
按保险金额的20%给付"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,
"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"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|
| 疾病身故 |
按保险金额给付"身故保险金";对于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,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"身故保险金" |
| 保费豁免 |
给付上述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,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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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保障 |
意外身故 |
按保险金额给付"身故保险金";对于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,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"身故保险金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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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残疾 |
交费期内,因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按"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"给付"意外残疾保险金"。 |